2016年9月21日 星期三

原創小說:玩命搜索 Hunt or Harm (第4回)

原創小說:玩命搜索Hunt or Harm(第4)

等級: 目前PG-13以後會NC-17
大意:年輕警探——路易斯.克雷恩 ,在工作生涯上走錯了路,面臨生死關頭時,遇上了多年不見的男人,但對方究竟是敵是友,讓路易斯完全沒頭緒,在想辦法擺脫危機這段時間,他跟男人又會擦出何種火花?
偵探、犯罪、愛情……等等元素集一身的冷硬派BL小說。
字數:約4770字  
反饋:是的,我非常需要,如果喜歡我的作品的話,請留個言,讓我知道你們的支持,這對我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創作動力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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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易斯吃東西的時候想到,他是前天晚上八點多,把錢交給羅伯特,而昨天一整天,路易斯為了寫報告,整天都在局裡,羅伯特也幾乎都在辦公室,下班後,他在停車場看到對方準備載朱蒂回家,照亨利的報告來看,羅伯特很有可能在前天拿到錢之後,就先藏好了。
「現在要去哪?」提姆跟著路易斯上車,但路途不是往路易斯家或者警局的方向。
「去找羅伯特的車。」
路易斯在茱蒂公寓附近繞了繞,沒多久就找到那台凌志汽車,雖然羅伯特宣稱是買二手的,但路易斯一看里程數就知道是全新的。
「你會撬車門嗎?」
「不用。」路易斯拿著鑰匙,按了一下解鎖。
「我還在想你既然有台好車的鑰匙,為什還要開那台小福特。你怎麼會有他的車鑰匙?」
「三不五時就要幫他開去洗車。」
「你一個警探連這事都要作?」
「這只是其中一件而已。」路易斯無奈的嘆口氣。
路易斯一進車內就先查導航裝置,不出意外沒什麼特別的路徑,都是他知道的地方,雖然不抱希望,但他翻完置物櫃跟後車廂,還是照著毒販最常藏東西的地方搜了一下,手電筒仔細的晃過各物件的接合處,沒有可疑的痕跡,螺絲幾乎都是原裝一般嶄新,路易斯只好放棄搜索。

他們再度上路,握著方向盤的路易斯開始煩躁,儀表板旁的時間顯示,早過了午夜十二點,期限的第一天已經結束,他不想再浪費太多時間,況且開著開著,他們已經來到治安不好的街區。
「右轉,前面那個紅綠燈過後再左轉。」
「你來這裡幹嘛?不會是來找藥頭的吧?」
「我不碰那些,只是來拿東西。」
「有必要在這種時候嗎?」
「一下子而已。停這裡。」
路易斯照提姆的指示停好車,接著走進一棟老舊公寓,正確的說是被提姆推著走。大門是壞的,一推就開,尿騷味也撲面而來,走廊跟樓梯間的燈也壞了好幾盞,亮度勉強還看的見走道,倒是要小心腳下的垃圾,免得被絆倒。這幾年路易斯已經習慣來到這種地方,其實高階毒販住的地方都很高檔,通常會在這種地方出沒的,都是最下游的零售商也身兼毒蟲,賣毒的錢永遠還不起買毒的債。
提姆讓他停在一間公寓門口,要他直接開門,門沒鎖,提姆又是推著他往前走,一男一女攤在客廳的沙發上,這種場景對路易斯來說也是家常便飯,只是空氣中的嘔吐味永遠無法習慣,他幾乎是反射性的想從口袋拿出薄荷棒,但提姆當作沒看見沙發上的人,只管急急忙忙的將他推進房間,要他站在門口對面的角落等著。房間很小,中間一張小小的沙發床,牆邊只有一盞落地燈跟一個破舊的五斗櫃,再加上他們兩個,整個房間幾乎被佔滿,路易斯看提姆拿著一個提包,塞了一些衣物,再從五斗櫃裡拿了幾樣東西,就打包好了。
「走吧。」
回到車上,路易斯覺得嘔吐味彷彿在他身邊滯留不走,拿出薄荷棒,在鼻子下方瘋狂抹著,生怕一不小心,剛剛吃的東西也會吐出來。
「你這樣不會太刺激嗎?」
「尿味屎味屍體味我都可以忍受,就是嘔吐味不行。你居然住在那種地方。」
「現在不是了。」
「那你現在住哪?我還要送你過去?」
「你傻啦,我要盯著你,能去哪?」
「你要住我家?」
「廢話,而且你也看到了,那傢伙把那邊弄得比監獄還糟。」
「你東西就這些?」路易斯指了指那個不算大的包包。
「剛出來能有多少東西?有睡覺的地方就不錯了。」

路易斯進到車裡,覺得那個味道還是揮之不去,乾脆把前後座的車窗全部打開,灌進車裡的風,把他倆的頭髮吹的亂七八糟,路易斯的領帶好幾次被吹到眼前,檔住視線,他乾脆扯掉並丟到後座。
「窗戶打那麼開幹嘛?」提姆不得不抓住自己的頭髮,被強風甩到臉上還是蠻痛的。
「我覺得那臭味還在。」雖然路易斯很懷疑這是心理作用,討厭的味道會暫留在記憶裡,但那味道不是似有若無的感覺,他怕剛剛一不小心,還真的沾到了嘔吐物。
「你有沒有手電筒?」
「你要幹嘛?」
「我剛剛好像有踩到東西。」
「該死!置物箱裡面有,給我擦乾淨!別弄髒到我的車。」
「媽的。」提姆用手電筒檢查鞋底。「沾到褲管了。」
「操!」
路易斯幾乎是在道路限速的邊緣開回家。如果辦案時不幸碰到類似的現場,因為要專心在案情上,多半他還能忽略或忍耐嘔吐味,所以他相當佩服鑑識課的人,不管環境多骯髒,還是得採集證物,有次他看到一個鑑識人員趴在嘔吐物旁採集血跡,他都想向對方立正敬禮。
「鞋子擦乾淨了嗎?」回到公寓之後,路易斯一心只想趕快處理掉那噁心的味道。「快把褲子脫下來。」
提姆才將皮帶解開,路易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將褲子扯走,並丟到洗衣機裡去洗。
「我看乾脆你全身的衣服都洗一洗好了。」說著說著,提姆身上其他衣物也都進了洗衣機,只剩內褲。
「內褲也要嗎?」
「等、等等再說。」路易斯希望自己沒臉紅,他現在才意會到,自己剛把一個男人幾乎扒個精光。
「你是有潔癖嗎?」
「呃……不算是吧。只是很討厭嘔吐的味道。」路易斯覺得這算不上潔癖,但對別人來說,可能已經劃分在潔癖那類的行列中。「你去洗澡吧。」
「你得進來。」
「什麼?」
「認命吧,管你是拉屎還是打手槍,我都得盯著。」
「所以你洗澡拉屎……打手槍,我也都要在旁邊?」
「沒錯。」
「但是你……」
「監獄裡洗澡也沒隔間,我不在意。」
但是我在意啊!路易斯在心裡吶喊著。

不過就算他想解釋也來不及了,進浴室前,提姆就直接把內褲脫下丟到洗衣機,毫不害羞,全身光溜溜的在他面前走來走去,路易斯開始默背聖經,他母親是虔誠的教徒,但他不是,只能搜索記憶中殘存的各種片段,加在一起變成四不像的祈禱文。提姆將他拉進浴室裡,把他雙手都銬在浴缸旁的毛巾架上時,由於兩人靠的太近,路易斯只能盯著提姆的臉,以避免再看到不該看的地方,卻因此不小心看到提姆張嘴伸出舌頭前端,將手銬鑰匙含入口中的畫面,他開始默念米蘭達警語。
幸虧,路易斯這下是背對著浴缸,可以不用再看著提姆而胡思亂想,對方打開蓮蓬頭沖水時,水花濺到他身上,襯杉跟汗衫都被噴濕,本想叫對方把浴簾拉上,但衣物粘在背後的不適感,足以讓他冷卻一些。
路易斯在想,自己這樣算趁人之危嗎?隱瞞自己的性傾向,讓對方沒有戒心的脫光衣服。提姆的身材比例很漂亮,肩膀附近的斜方肌跟三頭肌,明顯且寬闊,肩頰骨及闊背肌下至腰椎凹陷處,流暢的線條形成倒三角型,手腳修長且肌肉勻稱,臀部跟大小腿的肌肉貌似都有訓練過,結實有力,不會像有的人只注重訓練上半身,完全沒注意到下半部的兩條腿,細的跟竹竿一樣。
他開始痛恨自己敏銳的觀察力,還有修人體基礎解剖學時,得到不錯的分數,對方的裸體在腦中正以慢動作回放,現在只要稍微轉過身,就可以驗證,自己的瞬間記憶是否準確,但這樣違反他的道德觀,路易斯專心盯著銬住自己雙手的手銬,開始覺得提姆這樣提防自己是對的,現在的他完全是一個思想重刑犯。
他會這麼掙扎,絕對不是因為太久沒有跟人交往,或是沒用一夜情抒發,而是提姆完全就是他喜歡的類型,不然當年為什麼要無視自己是警察的身分,老是去找一個幫派份子聊天,聊過天之後發現對方人還不錯,讓他更不想輕易放棄雖然當時他覺能夠跟對方聊聊天就已足夠,即使現在,提姆是威脅自己生命的一員,他還是沒有辦法完全討厭對方。

雖然現今社會對同性戀已經寬容很多,但他選擇不公開也是有其考量,不管生活還是工作上,這都能避開不少麻煩,天曉得什麼時候會遇上歧視或仇恨同性戀的人,亨利跟他的想法一致,有事業心的他們更不想因此失去升遷機會。但他們也不會假裝跟否認自己的性傾向,除非哪天有固定的交往對象或是想結婚,就會主動公開。可惜的是,亨利跟他彼此都愛工作勝過愛對方,對於認真交往這件事,終究抱持著保留的態度。兩人是在當巡警時認識的,交往沒幾個星期,就決定分手當普通朋友,那時他跟亨利還會互相開玩笑,依他倆工作狂的個性,或許這輩子注定單身,根本就沒機會公開出櫃。
其實只要不特別提起,也沒人會注意到,他們就跟一般人沒有兩樣,怕麻煩的路易斯認為,有標籤在身反而會引起注意,不管好的或是不好的,他都不想要,就像現在,他還不想讓提姆知道自己的性傾向,因為他無法預料提姆知道後,會怎麼反應,況且他們是處在敵對的立場,重要的是,先找到那筆錢,不需要再節外生枝。

「衣服濕成這樣,乾脆你也洗一洗好了。」穿好衣服的提姆解開他的手銬,坐在馬桶蓋上等他洗澡。
路易斯默不吭聲。通常一堆男人脫光衣服的場合,他能避就避,不是說他真的會因為看見裸男就怎樣,而是不想哪天出櫃後,被人當作把柄或嘲笑的點,跟異性戀一樣,他也是會挑自己喜歡的類型來看。但現在他沒把握,自己能夠在提姆的監視下,正常的洗完澡。
他背對提姆,硬著頭皮開始脫衣服,這段時間他覺得好像長的沒完沒了,襯衫的袖子粘在身上很難脫下,好不容易跟衣服奮戰完,他馬上跳進浴缸,拉上浴廉,發現提姆沒有說話,這讓他鬆了一口氣,因為他發現自己的小兄弟很不爭氣的有了些許反應,只好心一橫,將溫熱的水調到冷水,發著抖快速洗完澡。
隔著浴簾只伸出一隻手拿浴巾時,他和吹頭髮的提姆對看了一眼,他作賊心虛的先轉移視線,圍好浴巾後,強裝鎮定的走出浴室,到臥房找衣服穿,聽到提姆移動的腳步聲,路易斯告訴自己,背後有人看著只是想太多,但穿好衣服一轉頭,提姆確實就站在他後面。

這才第一個晚上,路易斯就已經精疲力盡,只是洗個澡,卻比今天遇到的其他事情還累人,連被里歐打巴掌跟用槍指著頭都比不上。他尷尬的繞過對方,到客廳將西裝外套拿去掛好,順手把胡亂塞在西裝裡的牛皮紙袋拿出來。
「睡吧,幸運的話,明天搞不好能見到茱蒂。」這次不用提醒,路易斯直接伸出左手,讓提姆銬上手銬。「我要睡另一邊。」
路易斯決定睡前再看一次筆錄,他打開床邊的閱讀燈,調整方向,讓提姆那邊不至於那麼刺眼,對方一沾到枕頭後,似乎很快就入睡,呼吸聲開始變的厚重,他本想用看資料來消除其他雜念,已經不曉得告訴自己多少次,要專心,但眼神總是飄向躺在旁邊的提姆,鬍子除了讓提姆顯的更加成熟穩重之外,也多了幾分兇狠,但多看幾次,路易斯還是能將這張臉,跟他記憶中那個年輕的大男孩重疊在一起,尤其是提姆閉上眼睛後,五官不那麼緊繃時,好像又能看見,當年讓他著迷的那雙和善眼神。
提姆一個小小的移動,讓路易斯強迫自己的視線回到筆錄上,但沒看幾個字他又開始放空,頁數連翻都沒翻,就這麼在幾個字上重複打轉:「從餐廳回來後吵了一架……從餐廳……吵架……從餐廳…… 」路易斯回過神,從頭到尾再把那支離破碎證詞從頭看了一遍。
「這資料不是沒用嗎?」提姆一副被吵醒的樣子。
「剛剛看到一個地方可能有幫助,再一下我就把燈關掉。」

亨利的報告寫得很簡單,特別說明嫌犯的精神狀況尚不穩定,可能無法進行訊問,大多時間都心不在焉,好不容易開口,只說當天晚上羅伯特帶她去「胖鴿子」,一間高檔餐廳吃飯,但羅伯特在餐廳時很不開心,他們從餐廳回來後吵了一架,就不願意開口了。
詳細的鑑識報告還沒出來,但亨利有初步的現場紀錄:羅伯特陳屍在茱蒂的公寓客廳裡,左半邊的臉幾乎全毀。現場只搜到一把手槍,客廳凌亂,加上茱蒂身上的輕傷,研判兩人有肢體爭執。根據附近鄰居的證詞,當天凌晨兩點左右聽到一對男女在吵架,伴隨東西的碰撞聲,接著聽到好幾次槍聲,有人報警,就在巡警到達公寓之前,有住戶又聽到了一聲槍聲,這之中約間隔了五分鐘,巡警到達並挨家挨戶尋找槍聲來源時,報案台接到茱蒂的電話,說有人死在她家。

路易斯對於是不是茱蒂殺了羅伯特沒那麼在乎,但餐廳這個字眼在無意間引起注意,他突然想到,羅伯特去高消費的餐廳從不付錢,除了自己被請過幾次之外,他也聽茱蒂跟某些女孩提過,她們以為羅伯特有投資餐廳,或是警界裡的什麼大人物。但其實羅伯特都是去里歐有收保護費的那些店,然後編出一堆理由威脅店家,讓店家以為,不招待羅伯特,就會被里歐修理。
或許那個晚上,羅伯特在那間餐廳裡,發生了什麼事也說不定。有條不明確的線索比什麼都沒有還好,路易斯這晚終於可以放心的睡上一覺,他小心調整姿勢,避免左手作出太大的移動,但鑽進被窩時還是不小心碰到提姆的手,對方沒反應,心虛的他將手安安分分的擺放好,由於手銬之間的距離很短,他還是能感受到對方的體溫,只能祈禱自己睡著後不會亂動。


TB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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